发布日期:2014-9-18
扬子晚报9月14日讯 48岁的阿兰(化名)在清洗住宅楼外墙时不慎摔落,失去了生命。她的丈夫老刘本以为能够得到迈皋桥保洁服务公司的赔偿,没想到对方告诉他:“阿兰不是我们的员工。”为了讨个说法,老刘花费大半年,经历劳动仲裁、栖霞区法院一审和市中级法院二审,近日终于有了结果。
阿兰从重庆的小村庄来到南京,2013年2月开始在迈皋桥保洁服务公司工作。今年1月28日上午,阿兰被公司派往五缘湾的小区清洗住宅楼的外墙。48岁的阿兰被吊在半空中,突然发生意外坠落到地面上,送医后不治。
迈皋桥保洁公司为阿兰垫付了部分医疗费。失去了妻子的老刘找到迈皋桥保洁公司,却被告知阿兰不是公司的员工。无奈之下,今年2月底,老刘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,得到栖霞区劳动仲裁委的支持,但公司不服,诉至栖霞区法院。
法庭上,老刘说,阿兰是被公司派去小区里做保洁的。他提交了湖里区安监局询问笔录、市人社局投诉中心的调查笔录。
笔录显示,保洁公司的环境事务主管承认阿兰是公司的保洁员,且事发小区物业与公司签订了服务合同,把平时的保洁工作交由迈皋桥保洁公司负责;保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曾说过:“阿兰于2014年1月1日辞职,我已经批准。”
对此,两级法院均认为,根据栖霞区安监局对保洁法定代表人所作的询问笔录,法定代表人并未否认曾有劳动关系,只是认为阿兰已辞职并经批准,而且也没有证据证明阿兰辞职。另外其他人的陈述能够佐证阿兰曾为公司的员工。
最终,两级法院均采信老刘的意见,确认自2013年2月1日至2014年2月1日期间阿兰与保洁服务公司存在劳动关系。
法官称,确认劳动关系后,老刘可据此向迈皋桥保洁公司索赔。
想服务好、价格合理、有健康证、有保险、放心安全的家政公司就找雪松家政: www.xuesongjiazheng.com